返回

首页

邀请知名人士、学者、专家来访的差旅费如何结算?

 

回答

(1)境内来访人员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不得以现金结算,可由邀请单位通过对公转账或公务卡刷卡方式结算;也可由受邀人员垫付,费用凭票报销后转入受邀人员银行卡。

(2)境外来访人员已先行垫付相关费用且确需领取现金的,可由经办人在网报单“报销情况说明”栏内注明理由,经财务处核算科室主管审批同意后,可支取现金。